何處是我家?——如何選擇公司登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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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重時,確診似乎已成常態,防疫政策逐漸走向與病毒共存。產業的抗疫策略,也被迫進入一場看不見盡頭的持久戰。但日子總是得過下去,面對疫情的起伏,許多創業者開始思考,該如何選擇公司的登記地址,才能夠順利渡過難關。

你家就是我家?

我的鄰居P哥,原本在一間中小型的科技公司上班,2021年的三級警戒期間不幸被裁員。經過幾個月的沉潛,擁有軟體開發技術的P哥決定和幾位好友一起創業,打算提供APP軟體開發的服務。前陣子P哥跑來找我,他想知道該如何選擇公司的登記地址?

一般而言,公司向經濟部或各直轄市政府辦理設立登記時,應該填載的公司所在地,當然就是以該公司的主要營業場所(總機構)為準。由於公司所在地將來會做為政府公文書送達的地點,因此只以一處為限。其餘的營業場所,不論名稱為何,都只是分支機構的性質。但不論是總機構或其他營業場所,都應該在開始營業前,分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我聽得出來,P哥真正關心的其實是稅籍登記的問題。因為公司只要有稅籍登記,後續就得照規矩繳稅。但面對疫情的起伏,P哥其實也沒把握他的事業能否順利啟航。

他問我:「可不可以用自己的住家做為公司的登記地址?」

以自用住家為登記地址,法律上並未禁止,但一切就要名實相符。

由於供營業使用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都高於供自住使用。因此,當你的住家有部分使用面積(法律規定至少六分之一以上)實際上供營業使用,這部分面積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就會因此調漲。

當然,或許你會認為,房屋稅是依照評定現值、地價稅是依照公告地價做為稅基。這兩個計算標準,依據現行規定,都不算太高。因此,即便將部分的房屋與土地改用較高的營業用稅率,實際上會影響的稅額還是有限。

但如果你的自用住宅短期內有出售的考量,就必須另外考慮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的稅負效應。因為依據現行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在土地增值稅部分,如出售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可以適用10%的優惠稅率(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甚至可以不限次數適用);在房地合一所得稅部分,則要求在出售前6年內不得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才可以享受400萬元的免稅所得額,並就超過部分適用10%的優惠稅率。

你現在或許沒有換屋的考量,但人生的際遇實在很難講。一旦機會來臨時才發現,實際上要繳的稅反而更重,那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如果以上的稅負影響都不在你的考量之內。我還是會建議你,至少應該向主管機關確認一下,你的主要營業項目是否符合你住家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等相關規定,才不會閃過了稅負風險,卻違反建築管理、都市計畫或消防安全等相關法令。

一家登記萬家香?

P哥聽完我的說明後顯得有些猶豫。他又繼續問我:「聽說很多人把公司登記在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

這確實是一種常見的做法。特別是,許多中小企業成立初期還不需要一個夠氣派的營業場所,只要有一個可以方便聯絡與接待客戶的辦公室就已經足夠。此時,坊間常見的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就成為新創業者或電商最常使用的登記地址。

但實際上,每間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的做法都不盡相同。大部分的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可以提供你一個公司登記地址,可以出租辦公室,甚至可以為你代收信件。但如果涉及到稅籍登記,則又是另外一回事。

因為國稅局對於稅籍登記的地點,總有一些過去稽徵實務上的不愉快經驗。同一個地址,雖然可以同時存在兩間以上的公司。但如果是同時存在50間,甚至100間公司時,國稅局就很容易會聯想到「虛設行號」的違章行為,進而從嚴審查。

此外,當業者經營的行業類型,是依法需要實際營業空間的「特許行業」(例如殯葬業);或是需要倉儲空間來擺放貨物的「進出口業務」;或是需要由國稅局實地勘查營業額,以確認是否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這些行業,一旦選擇以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為登記地址,也很容易被國稅局認定屬於借址行為,因而拒絕給予稅籍登記。

說到底,還是登記名義與實際行為是否相符的問題。不論是以自用住家,或是以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為登記地址,現行法規與稽徵實務,主要還是基於防弊的考量,採取較為嚴格的審查態度。當然,制度的好壞,絕對值得徵納雙方坐下來,好好檢討。

這時,P哥馬上回我:「但我們生意人,實在沒有本錢停下來,聽他們抬槓制度的好壞。每天一拉開鐵捲門,就是要想辦法增加收入,減少支出。」

我笑著對P哥說:「別忘記,支出有兩種:一種是費用,另一種則是損失。」

當你只想到如何減少費用,卻忘記也要避免損失發生時,不論你再怎麼努力賺錢,你的支出還是不會減少。

收入是否增加,是你賺錢的本事。支出是否減少,則是你看待事物的格局。

幾天後,P哥跑來告訴我。他想了想,決定要長期租用一間辦公室,好好衝刺他的事業。

格局,還沒決定他的結局;但絕對可以讓他好好專注在本業,管他疫情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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